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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学院关于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
供稿: 教科办 时间: 2026-08-28 次数:

依据《河南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豫理工教202325号)、《〈河南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补充规定》(豫理工教〔202534号)和《河南理工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学院本年度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长:李怀珍、郭文兵

    员:王猛、杨玉中、李东印、刘少伟、杜锋、白二虎、刘晓、郭保华、岳帅帅、康继春、赵佳、丛睿钰

纪律监督:邵水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科办,办公室主任由岳帅帅兼任。

专家审核小组

   长:王猛

   员:杜锋、白二虎、刘晓、郭保华

    书:岳帅帅、刘雅娴

二、推荐对象

学院计划内全日制2027届在校应届毕业生。

三、推荐条件

具备以下全部条件的学生方可推荐

1.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全面发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相关学术不端行为。

3. 品德优良,思想品德考核合格;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 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突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学习成绩优良。学生主修专业所有已获得学分的课程“学业加权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的前25%,且无曾不及格课程。

四、推荐办法

严格按照《河南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河南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补充规定》和《河南理工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五、推荐程序

1. 文件学习、宣传及受理申请阶段(830-91日):

1)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确定学院各专业推免生名额。

22027届辅导员负责通知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规则、程序和要求等。

3)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河南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学生须对申请表的内容及实证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向学院教科办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在9112:00前,由学生将纸质版交教科办,逾期不再受理。

特别提醒:申请表中学生专业等学籍信息必须与学信网一致

2. 选拔、推荐阶段(91-96日):

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查申请学生的推免资格,推荐条件中的1-3条由丛睿钰负责审查;推荐条件中的第4条由岳帅帅、刘雅娴负责审查;申请学生分专业综合积分排名情况由岳帅帅、刘雅娴负责统计;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进行审核鉴定。选拔结果报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推免生资格名单。

3. 材料提交、复核阶段(9712:00前):

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推免生资格名单、学业排名积分及相关材料(包括《河南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1份,学院审核过的各种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于9712:00前报教务处汇总。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查复核后反馈给学院,学院根据反馈的结果进行公示。

4. 公示阶段:

1)学院将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按照学校要求执行。

2)公示期内,学院认真受理学生的质询、投诉和举报,并及时做出处理。公示结束后将公示报告和异议处理情况一并报教务处。

六、有关要求

1. 推免工作必须保证公平、公正、公开,所有推荐程序、过程要公开透明。如发现申请人提交的证书证件有造假情况,直接取消其推免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 学院在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成绩时,需依据成果证明原件认定。材料审核过程应规范、审慎,答辩全程录音录像。上报的数据信息务必与学生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

3. 加强对联合参赛、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等情况的审核,要求相关学生出具指导教师本人撰写并署名的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的实际贡献。材料审核专家组根据材料审核鉴定、学生公开答辩等情况进行审核评价,聚焦其个人实际贡献和创新力量,排除抄袭、造假、冒名、有名无实等情况,给出明确审核意见并签字存档。

4. 已取得资格的推免生应按国家和接收学校的要求做好报名、复试等工作,不得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凡私自另报名参加考试者,取消其推免资格。

5. 在推免过程中,如对推免程序或人选有疑义者,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实名反映。

电话:0391-39879100391-3986430

地址:能源学院教科办210

邮箱:nyjk@hpu.edu.cn

未尽事宜,以学校下发文件为准。

 

 

 

 

河南理工大学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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