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 2026-03-02 | 次数: |
为规范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以下简称“学院”)转入转出管理,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河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2025〕33号),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怀珍、郭文兵
成 员:王 猛、邵水军、刘少伟、杨玉中、李东印、贾后省、
杜 锋、刘 晓、郭保华、岳帅帅、丛睿钰
秘 书:岳帅帅(兼)
二、转专业原则
1、学生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遵循“转出无限制、转入达标准”原则。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以成功办理一次为限。
2、不得跨学历层次转入。
3、接收转入学生人数不超过本年级本专业现有学生总数的10%,若申请转入人数超过10%,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组织面试,择优录取。面试方案由各系根据申请转入学生情况,自行制定。
三、转专业工作受理时间
拟转入学院的学生需在每学年春季学期开学初两周内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四、转专业条件及程序
(一)申请转入条件:
1、申请转入学生的高考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必须是物理;
2、在原专业学习期间未受过学籍处理和纪律处分;
3、在原专业学习期间无不及格课程;
4、提交转专业申请时,无处于缓考状态课程;
5、不接收入学未满一学期或四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二)申请转入程序
1、学生通过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进行报名登记。
2、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已修课程学分等材料的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转入学生进行面试。
3、将拟同意转入学生的信息提交教务处审核并在学院教科办和学工办备案。
4、学校召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转专业学生进行审议,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
5、学校审议完成后,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到教务处办理学籍异动、选课等相关手续。
五、学生转专业的其他事项按《河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2025〕33号)规定办理。
六、本细则于2026年1月4日起执行,本细则解释权在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