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教〔2017〕26号文件规定,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学院制定了《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细则》,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8年1月23日-2018年1月29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院教学办公室反映。
电话:3987910
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细则.docx
能源学院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