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9-07-02 | 次数: |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学院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学院党政领导、教师代表、辅导员、班主任代表等共7人以上(单数)组成,负责本学院推免工作。
二、推荐对象
以学校当年规定的推免对象为准。
三、推荐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任何处分记录。
2. 未拖欠本科学习阶段的学费。
3. 身心健康,体育达标。
4. 毕业时能获得学士学位。
5. 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创新精神、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良,课程成绩及外语成绩满足学校当年要求的推免条件。
6. 对于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经学生所在学院3名以上同专业教授推荐,并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对其学习成绩的要求。
7. 满足上述1-6条要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直接推荐。每年获得直接推荐资格的学生不超过总指标数的30%,符合条件人数较多时,按下面(1)到(4)顺序推荐,优先级依次降低:
(1)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系列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获得金奖(特等奖、一等奖)或银奖(二等奖)排前2名者,或铜奖(三等奖)排第1名者。
(2)在上述(1)条对应赛事省级比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排名第1者),同时,在学校重点支持的其它国家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得一等奖(排名第1者)。
(3)在学校重点支持的其它国家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得一等奖(排名第1者)2次及以上。
(4)在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中获得一等奖(排名第1者)。
8. 满足上述1-6条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者优先推荐:
(1)获省(部)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者,或连续三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者。
(2)连续三年获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者。
(3)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系列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省(部)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得奖励者。
四、指标分配
以每年学校向各学院下达推免生名额为准。
五、推荐程序与办法
(一)推荐工作程序
1. 由学工办、教务办负责。
2. 学生本人申请,并填写“河南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交学院教务办。
3. 由辅导员、班主任根据推荐条件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严格审核。
4. 学院组织推免工作小组,进行学生面试。
5. 学院推免领导小组开会研究确定推免生名单。
6. 公示。
(二)推荐办法
1. 推荐工作采用量化方式,总成绩=课程(必修和限选课程)平均成绩*0.6+面试平均成绩*0.4+加分项,原则上以得分多少排队。特殊情况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2. “加分项”规定如下:
(1)大学生竞赛获奖
中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 “挑战杯”竞赛、 “创青春”创业大赛、交通科技大赛、节能减排竞赛、学科竞赛等见下表1。
表1 大学生竞赛方面加分情况
获奖等级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
排名 | 1 | 2 | 3 | 4-10 | 1 | 2 | 3 | 4-8 | 1 | 2 | 3 | 4-6 |
国家级“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科技竞赛、“创青春”创业大赛 | 直推 | 直推 | 2.0 | 1.5 | 直推 | 直推 | 1.5 | 1.2 | 直推 | 1.5 | 1.2 | 1.0 |
省级“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科技竞赛、“创青春”创业大赛 | 1.5 | 1.2 | 1.0 | / | 1.2 | 1.0 | 0.8 | / | 1.0 | 0.8 | 0.5 | / |
国家级交通科技大赛 | 直推 | 1.5 | 1.2 | / | 1.5 | 1.2 | 1.0 | / | 1.2 | 1.0 | 0.8 | / |
国家级节能减排竞赛 | 1.5 | 1.2 | 1.0 | / | 1.2 | 1.0 | 0.8 | / | 1.0 | 0.8 | 0.5 | / |
国家级及以上学科竞赛 | 1.5 | 1.2 | 1.0 | / | 1.2 | 1.0 | 0.8 | / | 1.0 | 0.8 | 0.5 | / |
省级学科竞赛 | 0.5 | 0.3 | 0.2 | / | 0.3 | 0.2 | / | / | 0.2 | / | / | / |
(注:获奖级别以学校认定为准。相同项目不累计加分。)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国家级第一名,每项+0.8分,第二名+0.5,第三名+0.3;省级第一名,每项+0.5分,第二名+0.3,第三名+0.2。
(3)发表论文
发表SCI期刊论文、CSSCI期刊论文,每篇+2.0,限第一完成单位、第一完成人。发表EI期刊论文,每篇+1.0,限第一完成单位、第一完成人。
(4)发明专利
授权发明专利,每项+0.8,限第一完成单位、第一完成人。
(5)外语
托福或雅思通过者+1.0分,英语六级500分及以上者,+0.5分。
学院张榜公示推免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学校要求天数,接受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推免资格。
六、其他
1.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到接收学校,并按国家规定和接收学校的要求做好报名工作。
2. 本办法已经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教务办负责解释。
河南理工大学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