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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时间: 2019-07-02 次数: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学院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学院党政领导、教师代表、辅导员、班主任代表等共7人以上(单数)组成,负责本学院推免工作。

二、推荐对象

以学校当年规定的推免对象为准。

三、推荐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任何处分记录。

2. 未拖欠本科学习阶段的学费。

3. 身心健康,体育达标。

4. 毕业时能获得学士学位。

5. 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创新精神、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良,课程成绩及外语成绩满足学校当年要求的推免条件。

6. 对于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经学生所在学院3名以上同专业教授推荐,并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对其学习成绩的要求。

7. 满足上述1-6条要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直接推荐。每年获得直接推荐资格的学生不超过总指标数的30%符合条件人数较多时,按下面(1)到(4)顺序推荐,优先级依次降低:

1)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系列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获得金奖(特等奖、一等奖)或银奖(二等奖)排前2名者,或铜奖(三等奖)排第1名者。

2)在上述(1)条对应赛事省级比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排名第1者),同时,在学校重点支持的其它国家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得一等奖(排名第1者)。

3)在学校重点支持的其它国家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得一等奖(排名第1者)2次及以上。

4)在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中获得一等奖(排名第1者)。

8. 满足上述1-6条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者优先推荐

1)获省(部)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者,或连续三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者。

2)连续三年获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者。

3)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系列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省(部)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得奖励者。

四、指标分配

以每年学校向各学院下达推免生名额为准。

五、推荐程序与办法

(一)推荐工作程序

1. 由学工办、教务办负责。

2. 学生本人申请,并填写“河南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交学院教务办。

3. 由辅导员、班主任根据推荐条件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严格审核。

4. 学院组织推免工作小组,进行学生面试。

5. 学院推免领导小组开会研究确定推免生名单。

6. 公示。

(二)推荐办法

1. 推荐工作采用量化方式,总成绩=课程(必修和限选课程)平均成绩*0.6+面试平均成绩*0.4+加分项,原则上以得分多少排队。特殊情况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2. “加分项”规定如下

1)大学生竞赛获奖

中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 “挑战杯”竞赛、 “创青春”创业大赛、交通科技大赛、节能减排竞赛、学科竞赛等见下表1

                       表1  大学生竞赛方面加分情况

获奖等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排名

1

2

3

4-10

1

2

3

4-8

1

2

3

4-6

国家级“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科技竞赛、“创青春”创业大赛

直推

直推

2.0

1.5

直推

直推

1.5

1.2

直推

1.5

1.2

1.0

省级“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科技竞赛、“创青春”创业大赛

1.5

1.2

1.0

/

1.2

1.0

0.8

/

1.0

0.8

0.5

/

国家级交通科技大赛

直推

1.5

1.2

/

1.5

1.2

1.0

/

1.2

1.0

0.8

/

国家级节能减排竞赛

1.5

1.2

1.0

/

1.2

1.0

0.8

/

1.0

0.8

0.5

/

国家级及以上学科竞赛

1.5

1.2

1.0

/

1.2

1.0

0.8

/

1.0

0.8

0.5

/

省级学科竞赛

0.5

0.3

0.2

/

0.3

0.2

/

/

0.2

/

/

/

(注:获奖级别以学校认定为准。相同项目不累计加分。)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国家级第一名,每项+0.8分,第二名+0.5,第三名+0.3;省级第一名,每项+0.5分,第二名+0.3,第三名+0.2

3)发表论文

发表SCI期刊论文、CSSCI期刊论文,每篇+2.0,限第一完成单位、第一完成人。发表EI期刊论文,每篇+1.0,限第一完成单位、第一完成人。

4)发明专利

授权发明专利,每项+0.8,限第一完成单位、第一完成人。

5)外语

托福或雅思通过者+1.0,英语六级500分及以上者,+0.5分。

学院张榜公示推免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学校要求天数,接受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推免资格。

六、其他

1.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到接收学校,并按国家规定和接收学校的要求做好报名工作。

2. 本办法已经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教务办负责解释。



  1. 河南理工大学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7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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