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理工大学关于开展学生课外学习竞赛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服务学校中心工作,配合并促进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公共基础课教育教学与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高,培养和激发广大学生学习兴趣和热情,学校决定从今年起在全校开展有关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公共基础课的学生课外学习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活动的类别
高等数学公开赛、英语演讲公开赛、计算机应用技能公开赛。
二、各项比赛的具体安排
1.数学公开赛
竞赛内容:高等数学(笔试)
竞赛时间:每年11月份
参赛资格:全体在校本科学生(数学专业除外)均可报名参加
竞赛程序:各院(系)组织选拔,并按在校学生人数的1~2%向学校推荐参加决赛的学生名单,学校组织被推荐参加决赛的学生按文、理科分别进行决赛。
奖项设置:
(1)对参赛者:设特等奖1~3名,一等奖设为参加决赛人数的5%,二等奖设为参加决赛人数的10%,三等奖设为参加决赛人数的15%。
(2)对院(系):设优秀组织奖四个(理科三个,文科一个)
奖励标准:
(1)对获奖个人:
获奖者均可获得以学校名义颁发的奖励证书,可在学生奖学金综合评定中获得学生智育素质加分(详见《河南理工大学学生德、智、体综合评定实施细则》),并可获得相应的奖金:特等奖每人奖励150元;一等奖每人奖励100元;二等奖每人奖励60元;三等奖每人奖励30元。
(2)对院(系):
给予组织初赛的院(系)部分活动经费补贴,超出的活动经费由各院(系)自行提供。初赛可视为院(系)级课外学习竞赛活动,纳入院(系)分团委量化考核。(活动经费补贴标准见备注1)
获优秀组织奖的院(系)可获得奖金300元,并可作为获校级荣誉,在院(系)分团委量化考核中加分。(优秀组织奖的评选标准见备注3)
2.英语演讲公开赛
竞赛内容:英语演讲
竞赛时间:每年10月份
参赛资格:全体在校学生(英语专业除外)均可报名参加
竞赛程序:各院(系)组织初赛,并按在校学生人数的。0.5~1%向学校推荐参加复赛的学生名单。学校复赛分为分组预赛和总决赛两个阶段,分组预赛后从中产生15~25%的名额参加决赛。
奖项设置:
(1)对参赛者:设特等奖1~3名,一等奖设为参加决赛人数的20%左右,二等奖设为参加决赛人数的30%,三等奖设为参加决赛人数的50%。
(2)对院(系):设优秀组织奖三个。
奖励标准:
(1)对获奖个人:
获奖者均可获得以学校名义颁发的奖励证书,可在学生奖学金综合评定中获得学生智育素质加分(详见《河南理工大学学生德、智、体综合评定实施细则》),并可获得相应的奖金:特等奖每人奖励200元;一等奖每人奖励120元;二等奖每人奖励80元;三等奖每人奖励50元。
(2)对院(系):
给予组织初赛的院(系)部分活动经费,超出的活动经费由各院(系)自行提供。初赛可视为院(系)级课外学习竞赛活动,纳入院(系)分团委量化考核。(活动经费发放标准见备注2)
获优秀组织奖的院(系)可获得奖金300元,并可作为获校级荣誉,在院(系)分团委量化考核中加分。(优秀组织奖的评选标准见备注4)
3.计算机应用技能公开赛
竞赛内容:编程、文字编辑等计算机应用技能操作(机试)
竞赛时间:每年4月份
参赛资格:全体在校本科学生(计算机专业除外)均可报名参加
竞赛流程:各院(系)组织选拔,并按在校学生人数的1~2%向学校推荐参加决赛的学生名单,学校组织被推荐参加决赛的学生进行决赛。
奖项设置:
(1)对参赛者:设特等奖1~3名,一等奖设为参加决赛人数的5%,二等奖设为参加决赛人数的10%,三等奖设为参加决赛人数的15%。
(2)对院(系):设优秀组织奖三个。
奖励标准:(同高等数学公开赛)
三﹑活动的组织领导
本项活动由校团委牵头,学生工作部、教务处、各院(系)联合组织。为确保本项活动取得实效,创出品牌,特成立学生课外学习竞赛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周志远
副组长:王 婕 黄保金 原东方 沈记全 张治斌 各院(系)党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办公室主任:王 婕(兼)
办公室副主任:冯 平 陈 昊
成 员:各院(系)团委书记(副书记),计算机学院、数信学院、外语系教学与科研工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四﹑有关要求
各院(系)要充分认识组织开展学生课外学习竞赛活动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工作。通过课外学习竞赛活动,促进学生不断提高学习的兴趣和热情,为引导学生重视基础、学好基础,打牢知识结构的根基构建新的平台。
备注:
1.(高等数学公开赛、计算机应用技能公开赛)活动经费补贴标准:
凡在指定地点印刷试卷并提交印刷单据的院系, 1000人以下的院(系)补贴200元试卷印刷费,1000—2000人的院(系)补贴400元试卷印刷费,2000人以上的院(系)补贴600元试卷印刷费。
2.(英语口语公开赛)活动经费发放标准:
1000人以下的院(系)发放200元活动经费,1000—2000人的院(系)发放300元活动经费,2000人以上的院(系)发放400元活动经费。
3.(高等数学公开赛、计算机应用技能公开赛)优秀组织奖的评选标准为:
①组织了超过本院(系)在校学生人数30%的学生参加初赛。
②参加决赛的学生人数不少于15人。
③在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的基础上,按本院(系)获特、一、二等奖的学生数占推荐参加决赛的学生数的比例由高到低选出。
④无违反竞赛规则的同学。
4.(英语口语公开赛)优秀组织奖的评选标准为:
①组织了超过本院(系)在校学生人数20%的学生参加初赛。
②参加复赛的学生人数不少于6人。
③在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的基础上,按本院(系)获特、一、二等奖的学生数占推荐参加复赛的学生数的比例由高到低选出。
④无违反竞赛规则的同学。
校团委
2007年11月
河南理工大学关于开展学生课外学习竞赛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