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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卢在龙奖学金的通知
供稿: 学生工作办公室 时间: 2007-06-07 次数:

我院各班级、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资助工作,切实保障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自强不息、奋发向上,弘扬好学力行优良校风,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自觉成为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学生中首次开展卢在龙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我院全日制普通研究生和本科在校学生,且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该奖学金与学校设立的其他奖学金可以同时兼得,但是不可同时与国家奖学金、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兼得。  二、评选条件:评选依据以学年综合评定为主。要求学年综评平均75分以上,单科不低于70分,学年无不及格和违纪现象。家庭经济困难。体育成绩良好。获得奖学金的同学一旦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出现违法现象,即刻取消。因为各种原因休学、停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停发;因为各种原因在校期间超过4年的学生不享受该奖学金。  三、名额分布:一等奖学金1名;二等奖学金2名;三等奖学金8名额。  四、奖金额度:一等奖额度每年为每人每年2000元;二等奖额度为每人每年1000元;三等奖额度为每人每年500元。奖金按月份发放。  五、时间要求:各班级报名同学应于6月15日前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同时拷送电子文档。                           能源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07年6月8日



关于评选卢在龙奖学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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