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9-04-29 | 次数: |
一、基本要求
(1)中期检查对象为2019届采矿工程专业所有毕业生,包括采矿工程卓越、统招及二学位类型;
(2)中期检查仿照毕业答辩模式,由采矿系统一组织,并分组进行,每检查小组至少有3~5名(含检查组组长)具有毕业设计指导资格的专家组成;
(3)每位毕业生只有在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参加中期检查,即中期检查表(见附件)须有指导教师阿的签字;
(4)中期检查时,每位毕业生依据其前期纸质说明书、设计图纸等,进行5~8分钟陈述,介绍所开展的主要工作,包括矿井概况、储量计算及开拓方案选择等内容,检查小组针对其设计进程及所取得的成果,特别是开拓方案的提出、比较及选择过程,方案的合理性等方面给出指导意见;
(5)检查组每位专家须根据毕业生的设计开展情况给出相应的分值(百分制),小组秘书取平均值后即为中期检查成绩,计入毕业答辩总成绩,占20%;
(6)针对设计前期工作基本没有开展,或开展工作量极少的毕业生,检查小组认为按其进度不可能完成毕业设计时,可直接判定其中期检查不通过(中期检查成绩<60 分),并提前终止其毕业设计,按推迟1年计;
(7)检查结束后,中期检查表必须在规定时间汇总后报检查小组,检查结果由采矿系负责人保存,并最终由毕业生按一定顺序装订在的设计说明书内。
二、考核标准
毕业生在中期检查时应达到如下基本标准:
(1)可详细描述所设计矿井的概况、地质特征等,包括井田地质特征、煤层赋存及顶底板条件;
(2)可详细描述井田境界、矿井资源储量及设计生产能力等内容,特别是储量计算过程及井型确定依据;
(3)可通过方案比较法给出井田开拓方式及确定依据,且井田开拓方案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无重大原则性错误。
(4)可以给出井田开拓方案,但方案的合理性仍有待改进的,检查小组可根据具体情况给出修改意见,并督促其改正。
有下列情形时,中期检查可判定为不合格:
(1)不能给出储量计算的详细过程,或者在储量计算时存在抄袭,可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2)中期检查时,设计进度没有进行至井田开拓部分,检查小组认为按目前进展不可能完成后续设计工作的,可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3)井田开拓方案选择过程存在明显抄袭行为的,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三、时间安排及分组
中期检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