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关于洪涝灾害专项临时困难补助通知”的有关规定及评定程序,经学生申请、辅导员审核、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议,拟认定杨庆奥等17名学生为一等,陈观岳等12名学生为二等,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9月9日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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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学院学工办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