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放假的相关通知
为加强学生管理,保证学生的安全,加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使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五一”假期,经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对“五一”假期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放假时间为5月1日~3日;5月4日(周日)上周五的课。
2、学生离校必须履行登记手续,要登记去向、联系方式和返校时间。不严格履行登记手续而擅自离校者,按违纪处理;
3、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持证件或佩戴校徽出入校门;
4、未经批准,不得在假期期间组织各种形式的旅游活动;
5、要保管好个人的财物、贵重物品,现金要及时存放银行;
6、同学聚会不得酗酒、打架斗殴,否则根据学校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7、放假期间学生宿舍不得留宿校外人员;
8、每位同学要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政治敏感性,理性对待身边发生的人和事。做到不参加任何集会、串联和游行;不围观、不信谣、不传谣,理性爱国。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使自己的言行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9、如遇特殊情况,及时向年级辅导员汇报。或拨打3987906、3987907、 3987946任何一部电话均可。
能源学院学生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2008年4月29日
五一放假相关事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