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 > 旧版网站 > 招生就业 > 就业信息 > 正文  
困难毕业生可获求职补贴
供稿人:大河网  时间:2009-02-17  次数:
  据新华社北京2月15日电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拓宽就业门路。   通知要求,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通知要求,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按规定享受最高为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通知中说,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积极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通知还要求,高校要强化对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开设就业指导课并作为必修课程。从2009年起,用3年时间组织100万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对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求职补贴。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

困难毕业生可获求职补贴


最近更新
我校科研经费非委托...[12/14]
【长期有效】硕士研...[10/07]
【保持暂存勿发布】...[09/14]
【长期有效】硕士研...[09/14]
【长期有效】硕士研...[09/14]
新能科系与中国长江...[01/18]
学院组织开展2024年...[01/16]
李怀珍[10/17]
学院召开2024年寒假...[01/12]
学院举办2023年新团...[01/10]
采矿工程专业召开本...[01/09]
采矿工程专业召开本...[01/09]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系...[01/08]
学院举办第四届教职...[01/06]
学院举办第四届教职...[01/06]
学院举行邓文福老师...[01/05]
学院召开基层党支部...[01/05]
学院召开基层党支部...[01/05]
院史[01/05]
学院召开“非接触全...[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