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放假的相关通知
为加强学生管理,保证学生安全,加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使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五一”假期,经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对“五一”假期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为4月30日~5月2日;5月3日(周二)正常上课。
二、各学生班级要在辅导员、班主任的指导下做好班级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学生离校必须履行登记手续,要登记去向、联系方式和返校时间。不严格履行登记手续而擅自离校者,按违纪处理;
2、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外出过程中不要和陌生人过多接触;放假期间学生宿舍不得留宿校外人员;
3、未经批准,不得在假期期间组织各种形式的旅游活动;
4、要保管好个人在宿舍的财物、贵重物品,现金要及时存放银行;
5、同学聚会不得酗酒、打架斗殴,否则根据学校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6、每位同学要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政治敏感性,理性对待身边发生的人和事。做到不参加任何集会、串联和游行;
7、如遇特殊情况,及时向年级辅导员、班主任或学校保卫处汇报。
8、5月2日下午六点之前各班将本班学生返校情况报年级辅导员,对于无故不按时返校的学生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5月1日起,开始执行夏季作息时间,即上午上课时间不变,下午及晚上调整为:第三大节15:00-16:50,第四大节17:00-18:50,第五大节(晚上)19:30-21:20。
能源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4月27日
能源学院关于“五一”放假的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