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科教学日历应该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由任课教师负责执笔,在课程组或教研室充分讨论后编写。该过程必须有书面记录,记录格式和要求由系(教研室)负责制定。
2、学院安排的本科生教学任务,教学日历编写完成,需提交系(教研室)主任审核,由系(教研室)主任打印后签字确认;非学院安排的本科生教学任务,其教学日历由学院教务办主任负责审查并签字。学院教务办负责将学期内所有课程的教学日历装订成册。
3、系(教研室)主任或学院教务办审核无误后,通知任课教师按时上传教学日历至教务系统。未经系(教研室)主任或教务办主任签字确认的教学日历无效,一经发现或出现教学事故(差错),将严格按照学校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4、由于系(教研室)主任或教务办主任对教学日历审查不严或通知不及时等原因,导致出现教学事故(差错),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系(教研室)主任或教务办主任严格处罚,同时,减轻或免除任课教师的责任。
5、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全体任课教师,自即日起执行。
河南理工大学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本科教学日历制订与上传的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