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新生入学后,每学年第一学期末或新生第一次选课开始之前1周内,由学院教务办负责对所有在校班级的全体辅导员、班主任、班长和学习委员进行一次集体培训。辅导员与班主任必须加强对选课注意事项的宣传,并提出明确要求。
2、学生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方法亲自选课,严禁代选,否则一旦选课出现问题,学院将拒绝该生该学期补改选,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学生承担。
3、由于学生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补改选,需在规定时间内,先经过辅导员签字同意后,再交学院审批。不在规定时间内,原则上学院不办理补改选手续。
4、由于学生操作失误等原因造成的补改选比例将作为辅导员年终考评的指标之一。
5、本办法自即日起执行。
河南理工大学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5年10月14日
本科学生选课管理办法